方婉婉听了连忙手脚麻利地把摊子支起来,她怕胖子等得太无聊,便一边烤着鱿鱼一边陪他聊着天,这才知道原来胖子是这镇上出了名的富商,叫做陈大富,两个人倒是挺聊得来,不知不觉中香气散发了出来,方婉婉笑着递给他一大串鱿鱼:
“陈老板,小心烫。”
因为材料丰富,所以今天的滋味儿比昨天还要好,陈大富狼吞虎咽地吃了好几串鱿鱼扇贝和五花肉,方婉婉又递给他一份用芭蕉叶包着的红薯球。
那是在薯泥里加了糖水后揉圆的,香甜顺滑,陈大富简直要把舌头吞下去了,在他来了之后不久,小摊前也围满了人,有的是昨天的客人,也有的是听说方婉婉的东西好吃,特意来尝个新鲜儿的,正如方婉婉所料,生意比昨天还要好。
客人散去后,方婉婉累得满头都是汗,她随意地擦了一把,迫不及待地去数银子,这一数可把她惊着了。
十七两!
看着白花花的银子,方婉婉的脑子迅速地转开了。
讨债的那群大汉凶神恶煞的,自己不能老拖着,可要是一次性还清了他们就会知道自己赚钱了,一定会想方设法地来找麻烦,这笔赌债得分几次来还,每一次只还铜板,这样才安全。
按照这个进度,还清赌债后她可以开的店规模一定不算小,那么就不能只做海鲜了,毕竟这里的人从小到大都是吃海鲜,况且这玩意儿也分季节,她得抓紧时间想几道特色菜,还有......
方婉婉心里一动,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现代社会的一些休闲餐吧,这种地方往往装修精美气氛良好,可以吃饭喝酒,也可以看书听音乐,还可以和朋友一起聚会聊天,如果有条件的话,她为什么不干脆把生意做大呢?!
这个想法像火苗一样,让方婉婉热血沸腾,她小心翼翼地把银子收好,决定赶紧去集市多买些新鲜的菜回来,好赚上更多的钱。她把木板车托付给一旁小店的老板代为看管,自己揣着银子往集市走去。
集市本来就人多,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格外热闹。方婉婉护着自己的银子,小心翼翼地在人群里穿梭,正拥挤着呢,后面突然由远及近地传来一阵马蹄声,方婉婉回过头一看,竟然是一匹烈马正快步往这里冲过来!
人群爆发出一阵惊慌的尖叫,人们都下意识地四处逃散,方婉婉一时站不稳,被一个人推倒在地,还来不及从地上爬起来,就看到雄壮的马蹄已经快要踢到自己头上!
我靠,刚在古代赚了点儿钱,不会就这么让我死了吧?!
这是方婉婉在脑海一片空白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下一刻,她只觉得自己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那人抱着她在地上滚了几圈,堪堪躲过近在咫尺的马蹄,见方婉婉并没有被伤到,这才腾空而起,降服了烈马。
“对不起对不起,这匹马性子太烈,一个不慎就让它跑出来了!”
很快,满头大汗的马厩老板就冲了过来,连连赔礼道歉,看到马没有伤到人,惨白的脸色终于红润了几分,见烈马已经被人降服,忙不迭地道谢:
“多谢这位小兄弟!”
见老板像是要掏银子的样子,刚才降服烈马的年轻男子摆了摆手,淡淡说了句:
“小事一桩而已,只希望你今后可以严加看管,别让烈马伤到人就好。”
马厩老板连连点头,那男子正要离开,方婉婉连忙上前行了个礼: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小事一桩,姑娘不用客气。”
说完这句话后,年轻男子冲她点了点头就走了,方婉婉愣在原地,觉得有些好笑。
这个人,怎么这么爱说“小事一桩”四个字啊!
看样子,那个男人应该也是这个镇上的人,自己以后肯定还有机会遇到他,到时候再好好感谢也不迟,方婉婉这么想着,忍不住笑了笑。
真是个大帅哥啊......
万幸的是,刚才的混乱中,方婉婉的银子一点儿都没有丢,她在集市买齐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想了想,又去布庄扯了几块布,准备给杨叔杨婶和小恒他们做身衣裳,这么一逛耽误了不少时间,等她推着木板车往回赶的时候,天已经暗了下来。
从镇上回到灵水村的路上会经过一片小小的树林,往常方婉婉都是目不斜视地走过去,今天却意外地在灌木丛里发现了几颗果子。
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黑莓,那可是很好吃的水果!
方婉婉很高兴,快步走到灌木丛边准备摘几个,没想到刚一靠近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儿,她心里一沉,下意识地往灌木丛里面看去,这一看几乎把她吓得魂飞魄散。
灌木丛里,露出了一只带着血的手!
方婉婉本想掉头就跑,可不知道为什么,脚却怎么也迈不开。
万一,那个人还活着呢?
她艰难地吞了口口水,把人从灌木丛里拖了出来,俯在他胸口仔细听了听,果然还有心跳,她不敢轻易挪动这个人的身体,只好把木板车推过来,费了好半天劲儿才把人挪上去。
这是个很高大的男子,木板车对于他的身高来说实在太小,方婉婉怕挤到男人的伤口,便琢磨着怎么让他躺得舒服一点儿,无意中看到了他的脸,才发现,原来这个人居然是白天救了自己性命的那个大帅哥!
算算时间,从下午到现在不过才三个多时辰,怎么他居然弄得半死不活的?!方婉婉来不及多想,尽自己最大的力气推着木板车,一路艰难地回到家,冲着屋子里大喊:
“杨叔,杨婶,快出来帮忙!”
很快,屋子里的三个人便飞快地跑了出来,看到木板车上浑身是血的男人都吓呆了:
“婉婉,这人是......”
“我捡到的!”方婉婉累得连气都喘不过来:“小恒,快去请大夫!”
就在这时候,本来一直昏迷着的男子突然费力地伸出手拉了拉方婉婉的衣服,这一动好像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声音微弱得只能凑近才能勉强听到:
“不要......不要让人......知道......”
林奕之朦朦胧胧间,只觉得有一双非常温柔的手为自己盖上了被子,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耳边隐隐约约响起轻柔的说话声,即使他仍然在昏迷之中,却依旧肯定,在这个地方没有危险。
因为,这里有家的味道。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费力地睁开了沉重的眼皮,模模糊糊之中,他终于看清了四周的环境。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屋子,土墙土炕,收拾的干干净净,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香味儿,他费力地转过头一看,就看到一个娇小窈窕的身影捧着个碗走进来,坐到自己身边,,满脸的惊喜:
“我就说你今天肯定会醒,杨婶子还不信,瞧,刚炖好的鸡汤,快趁热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