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沈奴几乎彻夜未眠,第二天不出意外地,眼睛肿了。
醒来已经快到中午,洗了把脸,她下楼打算去厨房拿冰块敷下眼睛,到楼下才发现家里正热闹。
沈知书的堂兄沈从山一家过来了。
沈家子嗣单薄,沈老夫人只生了个沈知书,沈知书只生了个沈琼琚。
如今,沈知书过世12年,沈琼琚又有病,说没就没,沈家这百年基业总要有人继承吧?
亲族中想把孩子过继给蓝姿的不在少数。
其中,沈从山一家最为活跃。
他的女儿沈思思正挨着蓝姿坐,沈思思五官生得纤细柔弱,与沈琼琚像了三分,就连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都有些像沈琼琚。
蓝姿对她也是格外和蔼。
但是沈奴一出现,蓝姿的脸色就冷了下来。
沈奴像是没察觉到气氛的变化,微笑着打了招呼。
沈思思看见沈奴这副纤腰修眸的模样,眼底滑过一抹暗光,但很快掩饰过去,笑容依旧娇俏大方:“婶婶,今天我生日,你有没有给我准备礼物啊?”
面对她时,蓝姿又有了笑容,目光是母亲对女儿的慈爱,“当然,这会儿应该送到你家里了。”
沈思思高兴地挽着她的手臂,头靠在她肩上撒娇:“婶婶对我真好!”
抬眸瞧见拿着冰袋走过来的沈奴,沈思思笑得更加甜美,“沈奴,今天我生日,晚上在潮会所办派对,你过来一块玩吧。”
沈奴听了,第一时间去看蓝姿。
蓝姿却并没有看她,仿佛她这个人不存在。
沈奴缓缓一笑,“那就打扰了。”
……
晚上七点,潮会所。
其中一间包厢内,聚集了许多年轻的男男女女,喝酒打牌,谈笑风生。
仗着蓝姿的宠爱,沈思思在圈里也是众星捧月,很多人心照不宣地以为,等沈琼琚不在了,她就是沈家的继承人。
但随着沈奴走进来,原本在沈思思身上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门口。
沈奴穿了件月牙白晚礼服,轻薄的布料裹紧玲珑身段,腰收得极细,长发尽数挽起,粉黛薄施,桃花痣勾人。
沈思思的眸光暗了暗,但马上又笑起来,热情地上前挽住沈奴的胳膊:“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怎么会。”沈奴落落大方,递上礼物,浅浅笑:“生日快乐。”
见状,有人问:“这位美女眼生啊,谁家的千金?”
沈思思笑得俏丽友好,“她叫沈奴,一直住在表叔家,我表姐的病能稳定下来,全是她的功劳呢,你们可要对她好点啊。”
这话听着没什么问题,可她说完,落在沈奴身上的视线多了些轻视。
原来是沈家养的移动骨髓库。
沈奴毫不在意,有公子哥过来搭讪,她也淡然应对,不卑也不亢。
沈思思瞧她这副作态,心里不屑,不过是沈家样的一条狗,还以为自己是千金小姐呢!
那边,沈奴忽然放下香槟杯,跟身边搭讪的男士们说了句什么,优雅走出了宴会厅。
沈思思也放下酒杯,对身边围着她的众人道:“你们玩儿,我去下洗手间。”
……
潮会所的过道有双车道那么宽敞,两边是一溜奢华的包间,这里也是京圈各界大佬们应酬的重要场所之一。
沈奴转了一圈,没看到想见的人。
她在原地茫然地站了片刻,转身走去电梯。
刚走到电梯厅入口,身后有人叫住她:“沈奴。”
沈奴站定,转身,是沈思思。
沈思思走到她跟前,“我想跟你谈谈。”
沈奴淡淡微笑:“请讲。”
沈思思认真打量面前的女孩子,皎皎清容姿,灼灼桃花痣,一抹腰,又软又细。
确实有勾引男人的资本。
蓦地,她冷嗤一声,这里没人,她也懒得伪装自己,“勾引别人的老公,真够贱的。”
沈奴眨了眨眸,有些不解。
“装什么糊涂!”沈思思冷声道:“陆少不是你能招惹的,你最好搞清楚自己的身份,不过是沈家养的一条狗,凭你也配!”
她千方百计讨好陆云谏,却没得那男人一个正眼。
而前天,她却撞见沈奴和陆云谏在一块,举止亲密。
气得她一晚上没睡着。
沈奴听完,心底生出一丝厌烦。
她不想在这些无谓的事上浪费时间,转身就走,到了电梯跟前按了下行键。
沈思思被她这副无所谓的态度弄得莫名恼火。
“你给我站住!”沈思思追上去一把扯住沈奴的手臂,眼中火光四溅,“我警告你,不许靠近陆少,否则,有你好看!”
沈奴甩开沈思思的手,唇边露出一抹嘲讽,“沈思思,我姐姐还没死呢,你就在这陆少长陆少短的,吃相未免也太难看。”
“你以为你处处模仿我姐姐,就是沈家千金了?就能让陆云谏多看你两眼了?”
“你!”最忌讳隐秘的事被扒出来,沈思思顿时恼羞成怒,心里的火噼里啪啦就烧了起来,还没意识到自己想什么,已经抬手狠狠把沈奴推了出去。
正巧,电梯门这时候开了,沈奴直接摔了进去。
却意外地倒进了宽厚温热的男人怀抱。
男人个头极高,沈奴的后脑撞到了结实的胸膛上,一瞬间,她甚至听到了男人平缓却强劲的心跳。
扶在她腰间的手臂,充满了男性的力量,但力度掌握得刚刚好,没有一丝逾距。
她诧异地抬头,看见陆清臣的刹那,眸中浮上一抹喜悦。
陆清臣沉眸与她对视了一眼,目光便转移到了沈思思的脸上。
他的视线堪称平静,可沈思思却在他的注视下变了脸色,心头没由来一阵慌促,下意识转身就逃,连淑女形象都顾不上了。
陆清臣垂首又看了沈奴一眼,将她扶正。
他一句话都没说,神情极淡,也极冷,绕过沈奴走出了电梯。
……
今天陆清臣做东,宴请的是一家大型钢铁集团的老总和几位大股东,谈收购的事。
席间声色犬马,烟酒气交织,而他一袭挺括的白衬衫,身姿笔挺,眉目雅致,坐在这乌烟瘴气中更显清冷出尘,如置身浊世之外。
一直到十一点,饭局才收尾。
陆清臣走出包厢,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沈奴。
女孩大约是站累了,懒懒地倚着对面的墙,墙砖雪白,竟也没白过女孩细腻的肌肤。
听见开门声,她抬眸看过来,对上陆清臣视线的一瞬,女孩的眸子明显亮了几分。
染着丝丝缕缕的欢喜和希望。
她看着他,唇边缓缓弯起浅笑,安静又温顺的模样。
陆清臣眸光深邃而漠然,只看了她一眼,便漫不经意地移开,与身边的人一道走向电梯厅,脚步都未曾停滞半分。
男人的态度,像对待一个没见过的陌生人。
沈奴看着他雍容笔挺的背影,笑容淡了淡。
虽然她与陆清臣确实毫无交情,但他这种完全漠视的态度,还是令她生出些许挫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