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番位文学网 > 小说库 > 都市 > 重生黄金时代

更新时间:2023-04-15 12:10:19

重生黄金时代 连载中

重生黄金时代

作者:下崽分类:都市主角:林峰,赵晓娟

《重生黄金时代》是下崽的又一力作,小说里面的主要人物是林峰赵晓娟,是一部都市风格小说,小说章节精彩呈现,本文主要内容是:时间再次回到1998,人生的机遇再次面临选择.....富豪林峰重回到当初那个妻离子散的夜晚,面对负债累累与大洪水,他该如何抉择。...展开

《重生黄金时代》章节试读:

李屠夫刚才还喜笑颜开,现在立刻变成了扑克脸。

他的老婆是一名五大三粗的高大女人。

这时候,她从注水猪的旁边,拎着刀走了过来。

看了看林峰,又看了看樱桃,说道:“去去去,就知道你不按好心,我们还忙着呢,没空理你!”

李屠户实在是有些馋了。樱桃卖的太贵,他平常又不舍得。

也没理会自家的婆娘,面色冰冷的说道:

“怎么换?”

他那眼神里,露出一丝的奸商的意味。

想从自己这赚便宜,门都没有!

“我这有七八斤樱桃,还你一斤猪肉。”

听到这,李屠户知道,这小子一定是没钱买肉了,那还不好好宰一下他。

“你这樱桃.看着怎么不怎么新鲜。”

“不会,都是刚摘的。我家的樱桃树,你又不是不知道,远近闻名的甜。”林峰笑着说道。

“你看看,这都有坏的。”李屠夫捡起一个樱桃,放在嘴里嚼了嚼道。

“坏的?不可能,我都是给您挑选好的,你要是不要,我就去其他卖肉的问问。”

李屠夫知道,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就是其他屠夫不要,这个林峰也走了,也就不再回来了。

要是再想买樱桃,就得高价买市场上的了。

“回来回来。谁说不买了。”

李屠户找来称,肉放上去。

“一斤猪肉。”

林峰不由得苦笑。

这秤是不是电子秤,而是原始的机械秤。专坑附近的养殖户。这一招骗的别人,别不了自己。

正当李屠夫正要把脚底上的两块磁铁,偷偷的吸在秤的底盘上的时候,林峰挡在了他的前面。

注水肉,加上吸铁石称。这肉也就六七两。

“李大哥,我不要这架子上的肉,我要你屋里那口锅里的。”

林峰指了指他们厨房。

那是他们自己吃的肉,自然不会有注水。

更不会有什么安全问题。

李屠夫嘴角一撇,切了一声说道:“都一样,都是好肉。外面挂的更新鲜。”

“我就要屋里的。”林峰态度坚决的说道。

看到林峰执意如此,如果不给他拿,就显得自己的肉不好似的。

“行,我给你拿。”

李屠夫心不甘情不愿。但也不好说什么。

正当李屠夫拿肉的时候,林峰指了指地上的一盆的羊眼笑了笑说道:

“李大嫂,这羊眼,你们怎么卖?”

李屠夫的老婆正在给猪肉注水,懒得搭理林峰,不耐烦的说道。

“这是扔掉的,哪有人买这个。”

在这个年代,餐馆没有那么发达,1998年下岗潮刚刚开始,餐饮业在过后的一年,才渐渐兴起。

国企的那些员工们纷纷开始创业,收入不是那么高,镇子里不多的餐馆生意,更不像林峰前世那么的火爆。

老百姓自己在家又不会做羊眼,更没有几家火锅店所以没人问津,只能扔掉。

“扔掉也是扔掉,不如送给我吧,我家有两条小狗,可以喂他们。”

李大嫂本不想搭理他。

但是这些羊眼看着就恶心,自己每次扔到垃圾堆里,都会心里不适。

自己还要在地上清理半天,索性做个好人,给他得了。

李大嫂一挥手,她哪有闲工夫搭理林峰。

“你把地收拾干净,都是你的。”

“没问题!”林峰把养眼装进袋子,带着笤帚把地扫干净。

对他们来说是废品,但对林峰来说,却是宝贝。

这玩意,不管是红烧,还是炖汤,那都是绝顶的美味。

只是现在这些人还不懂他的好。

就这些羊眼,少说也有二十斤。

在林峰的前世,在火锅店,一盒羊眼的价格是羊肉的几倍。

如果做成熟的,拿到路口叫卖,绝对的血赚不亏!

只是这个城镇里的人,很少有人尝过羊眼的美味。

要是尝一次,绝对让他们流连忘返。

“多谢大嫂,那我就收下了。”

林峰找来一个塑料袋,把羊眼统统捡起来,装进了进去。

李屠夫则是拿着肉,从屋内走出,过称的时候,林峰全程不让他靠近。

磁铁被拿下来。

心里更是把林峰祖宗卖了一遍,这家伙真TM精。

林峰拿着肉,乐呵呵的笑道:“多谢李大哥了,这些羊眼我也拿走了。”

李屠夫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又看了看樱桃。

心想,自己还算不亏,这七八斤樱桃买下来也得二三十,二自己只给他一斤肉。

林峰拎着肉,扛着一袋二十斤的羊眼,离开了这里。

收获不小啊,只用了一筐樱桃,就换来这么多东西。

他乐呵呵的开始生火做饭。

这一斤的五花肉,看着就十分的诱人,做一锅红烧肉再好不过。

他拿起刀,把生肉一块块切好,生姜,大料准备好,下水这么一焯,然后放上生姜去腥。

又再火上把五花肉煎的两面金黄。开始加入冰糖,酱油,瞒过肉的水,开始炖。

不一会功夫,肉香弥漫。

四十分钟,林峰开始收汁水。

他盛了一碗色泽诱人,香味扑鼻的红烧肉,又放了一块雪白雪白的馒头。

心想,自己老婆吃了,一定会很开心。

想到老婆大口大口吃肉的场景,林峰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正当他要出门,把肉给老婆送过去的时候。

七八个人,来到了院子中,他们气势汹汹,一个个来者不善。

为首的人,自己认识,叫李大彪。

“怎么,还没搬走?认赌服输,难道你不知道吗?”

这几个人一看就醉醺醺的,显然刚吃过喝过。

前些天,自己和他赌博,把父亲留下的祖屋,输给这个叫李大彪的家伙。

而且,根据自己后来的人生得知,给自己下听话水,让自己回去把仅有的三百块从老婆手里抢走的混蛋,就是这个家伙。

可惜的是,他后来因为杀了人,进了监狱,没活到冬天。

自己这个仇,一辈子都没有办法报,这也成了林峰一生最大的遗憾。

再次见到这个仇人,林峰的眸光一亮。

兴奋,异常的兴奋!

复仇的烈焰,也在内心之中点燃。他的双手紧握,牙齿咬的咯吱作响。

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