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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8 21:44:20

重生后我洒了自己的骨灰 已完结

重生后我洒了自己的骨灰

作者:桃嘉分类:短篇主角:林宿,沈安安

《重生后我洒了自己的骨灰》的作者是桃嘉,这是一本非常受欢迎的短篇题材的小说,《重生后我洒了自己的骨灰》中的主要人物是林宿沈安安。剧情最后给了我们无尽的惊喜,《重生后我洒了自己的骨灰》讲述的主要是:给林宿当舔狗的第五年,我为他挡刀而死。死前未多看我一眼的是他。可后来,疯了一般抱着我骨灰,闭门不出的,也是他。重生后,我以为金石为开。却听见他给我哥打电话,笑得冷酷:“五亿的地皮,换你妹的骨灰怎么样?”...展开

《重生后我洒了自己的骨灰》章节试读:

给林宿当舔狗的第五年,我为他挡刀而死。

死前未多看我一眼的是他。

可后来,疯了一般抱着我骨灰,闭门不出的,也是他。

重生后,我以为金石为开。

却听见他给我哥打电话,笑得冷酷:“五亿的地皮,换你妹的骨灰怎么样?”

1

“先生已经抱着夫人的骨灰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三天了……”

这是我重生后听到的第一句话。

上一世,我为救林宿,替他挡下了仇家的致命一刀。

倒在血泊里时,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想在生命的最后一秒触碰一次心爱的人。

但他手一抬,我的指尖只触了片虚无。

影影绰绰里,只有他逐渐远去的背影。

以及,凑在女人耳边的低语:“安安,被吓到了吧?不怕啊,不怕……”

女人点点头,娇小的身躯靠他更近了些。

他一次也没回头。

回到现在。

我手一松,陶瓷盘子落到了地上,发出一声脆响,汤汤水水撒了一地。

2

这不能怪我不够沉稳。

我此刻的心情,用个不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就是。

范进中举。

在嫁给林宿之前,我当了四年舔狗。

大学报道的第一天,我就对我的同班同学,林宿,一见钟情。

那个时候,隔了一条马路,远远的。

我看到一个男生站在一棵郁郁葱葱的香樟树下。

牛仔裤洗得发白,身形清瘦却站得笔挺。

心跳就突然没由地快了一拍。

人都说,女追男,隔层纱。

从小到大,课桌里那一封封字迹不同,精致小巧的情书,更是让我从未质疑过自己的女性魅力。

但我想,我和林宿中间的这层纱,大概率是用防弹材料做的吧。

我每天雷打不动给他发早安晚安,他说我烦。

辛辛苦苦跟陈姨学做了一个月的便当,最后的结局是放凉后被他扔进了垃圾桶。

网上说追人要用真情打动,于是我手写三千字小作文,结果他转我八块八,备注是稿费。

可事情在某天迎来了转机。

当林宿拦住来我们学校演讲的本市知名企业家,递上策划案拼命自我介绍时。

我冲过去搂住了那位企业家的肩膀,吊儿郎当地喊了声爸。

……

富二代圈子里的朋友都劝我,她们说林宿就是个渣男,我跟他结婚不会有好结果的。

但我摇摇头。

林宿怎么会是渣男呢?

渣男会在我疯狂眨眼,撒娇问“你喜欢我什么呀?”的时候,淡定而冷漠地回答“家世”吗?

就算他是渣男,也是其中最诚实,最特别的那个。

更何况,我从小锦衣玉食,在家人的宠爱下长大,坚信世界上就没有我办不到的事情。

我始终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林宿早晚有一天会爱上我。

但没想到,即使最后我为他挡刀而死,也没换来他回头看我一眼。

所以,当听到林宿在我死后,抱着我的骨灰不吃不喝时。

我能沉稳得起来吗?

换谁也沉稳不来。

3

地面一片狼藉,但我没有心思去管了。

我沿着旋转楼梯向上,直奔林宿的房间而去。

满心都是,跑快点,再快点!

一想到林宿看见我还活着的那刻,脸上会露出的惊喜表情。

我就控制不住地,兴奋地浑身战栗起来。

可当我来到林宿的房间门前,早有人站在那里了。

沈安安,林宿的小青梅,正焦急地拍打房门:

“林宿,冯晓芙已经死了!”

“你要为了一个死人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多久?!”

“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身边在乎你的人着想啊!”

可回应她的只有无尽的沉默。

许久之后,她终于放弃了,垂着头不甘地离去。

抬手拼命擦拭通红的双眼,就连我从她旁边经过都没发现。

这是我第一次见沈安安在林宿这里吃瘪。

林宿的父亲早逝,被病弱的母亲拉扯长大。

在这期间,身为邻居的沈家,给予了他们孤儿寡母不少照拂。

所以记忆里,林宿总是对沈安安有求必应。

就连在新婚之夜上,接到沈安安的电话后,林宿也会抛下他的新婚妻子,也就是我,头也不回地离开。

我跟过去的时候,就看见林宿抱着泣不成声的沈安安,声音是我从未听到过的温柔。

“不管我和谁结婚了,也永远不会抛下你不管的,知道吗?”

而沈安安从林宿的怀里抬起头,看向不远处的我,露出一个挑衅的笑。

手机上进来一条消息,正是沈安安发来的。

【如果不是因为家世,林宿哥哥看都不会看你一眼的。看到了吧,他心里最重要的女人,永远是我。】

之后我和林宿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激烈的一次争吵。

面对我的指责,他不以为然。

“安安只是我的妹妹而已。”

妹妹?

沈安安看向林宿时,眼底的倾慕,就是个傻子也看得出来。

我不信林宿对此一无所知。

当然了,这件事最终还是以我的妥协结束。

我们的每次争吵,都是以我的妥协结束。

因为,这段感情里,离不开的那个人。

是我。

就连我被刺身亡的那天,林宿想的也是,先安慰一旁受惊的沈安安。

甚至没回头看过倒在地上的我一眼。

如今风水轮流转,掩面不甘离去的那个人,变成了沈安安。

我回过头,昏黄灯光下,她的背影与曾经的我重叠在一起。

让人唏嘘。

4

我找来了钥匙,轻易就打开了林宿的房门。

扑鼻而来的,是浓烈的烟味。

再往里,落地窗前,林宿正望着窗外出神,两指间夹着一支香烟,烟头一点猩红。

从我的角度望去,他的侧脸美得像是一幅画。

喉咙骤然发紧,我吞咽一口唾沫,这才张了张嘴。

可还没来得及说话,林宿就发现了我的存在。

他转过头来,下巴上布满青茬。

衬衫的扣子被他扯松了两颗,露出大片胸膛。

整个人的神情看上去颓靡极了。

几乎是瞬间,我的眼睛就红了。

随即又很快想到,他如今这副模样,全都是因为我。

于是心疼与欣喜交织,汇集在胸口组成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

林宿看了我几秒,浓眉缓缓拧了起来:

“谁让你进来的?出去!”

我一愣,扭头看见落地窗前自己的倒影,这才恍然大悟。

玻璃上,我身着衬衫长裤,长发在脑后挽成一个发髻。

很典型的,林家佣人的打扮。

就连映出的那张脸,也是我十分陌生的模样。

哦,我是重生了。

但重生成了林家的一个佣人。

就在我要向林宿表明身份时,他的手机响了。

林宿扫了眼屏幕,嘴角扬起一抹讥讽的弧度。

“喂,大舅哥。”

竟然是我哥,冯森打来的。

一直以来,冯森都对林宿十分不喜,坚决反对我与他交往。

但架不住我的一意孤行,只好作罢。

之后林宿创办公司,在我的恳求下,冯森帮衬了不少。

他们二人也因此度过了一段还算和睦的时光。

可后来,林宿的公司逐渐做大,甚至一度与冯氏集团比肩。

他们之间的矛盾就再也掩埋不住了,几乎是一见面就剑拔弩张。

电话那头,不知道冯森说了什么,林宿嗤笑一声。

“你这话真是可笑,我老婆的骨灰,为什么要给你?”

“我和晓芙夫妻多年,情深义重,即使是她的骨灰,在我这里也是视若珍宝的存在。”

“怎么着,冯总上下嘴唇一碰,就想要他人忍痛割爱,没有这个道理吧?”

不知为何,尽管林宿话里是对我的重视,我却有种不祥的预感。

顿了顿,林宿说:“城北的那块地皮,换你妹的骨灰如何?”

……

冯森似乎是给了他个满意的答复,他的右手开始剧烈抖动——这是他极度兴奋时会出现的毛病,试了两次这才成功将电话挂断。

我呆呆地看着他走到我的骨灰面前。

抬指轻轻触碰盒身,温柔得像是在抚摸情人的脸颊。

“晓芙,你真是我的好老婆,即使是死了,还能带给我这么大的好处……”

好像被人当头一棒,我后退一步,几乎快要站不住。

大脑一片空白,耳朵里是嗡嗡的轰鸣声。

我真傻。

我早该想到的。

一个连我死去,都懒得回头多看一眼的人。

又怎么可能因为我的离世,不吃不喝,颓靡不振?

林宿是个商人,他所做的一切都只为了换取更大的利益而已!

5

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时,我已经冲上前去,从林宿的身边将骨灰夺了过来。

林宿盯着我,双眼危险地眯起:“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给我把东西放下。”

我抬起头,看着曾经无比深爱的那张脸,心里只剩下了复仇的愤恨。

想榨干我最后一丝价值给自己铺路是吗?

想都别想!

我挑衅地勾起嘴角,在林宿警告的眼神里,推开窗户,将骨灰扬了出去。

白色粉末在空中飘散。

林宿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手里的空空如也的骨灰盒。

再抬起头时,表情已经变得阴狠。

“你找死!”

可我却畅快地大笑了起来,几乎快要直不起腰。

就在这时,喉咙被人掐住了。

我抬头,对上了一双布满红血丝的眸子。

我哥,冯森。

冯森呲目欲裂:“那是晓芙的骨灰,你怎么敢?你怎么敢?!”

冯森腕上的力气用得很大,我听见脖颈处传来一阵脆响,几乎无法呼吸。

再一转头,林宿阴狠的表情消失了。

他抱着双臂,神情悠闲,一脸看戏的表情。

冯森俨然已经失去了理智,再这样下去我真怀疑自己要被他活活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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