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们此时早已六神无主了,听到村长的话哪里还敢耽搁,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便搭起了一座高高的祭台,台子上下全都堆满了干燥的柴草。村长在众村民的拥促下来到了泽尼娅的家,虽然他早已经详细了解了情况,但是听闻和眼见却完全是两码事。村长干呕了几声,强忍着胸口强烈的呕吐感伸手从泽尼娅的腹中把婴儿取了出来,村民们吓得连连后退,生怕沾染到恶魔之子的晦气。
村长就像捧着定时炸弹一样龇牙咧嘴来到了祭台,伸手把婴儿扔在了稻草上,这才长出一口气。他掏出手帕一边擦拭手上粘糊糊,充满了腥气羊水,一边高声说道:“大家都看到了,这个孽畜一定是恶魔之子,为了村庄的安宁,我提议,烧死他!!!”
盲目的村民们全都举起了火把大声吼道:“烧死他,烧死他,烧死他……”
村长摆了摆手,等所有的村民都平静下来,他这才说道:“去把巫师约翰大人请来,由他来主持火祭。”年轻的村民领命之后,一路小跑直奔巫师约翰的家跑去。
时间不大,巫师约翰被村民用轿子抬了过来。他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上祭台,仔细地看了看祭台上的婴儿,叹息了一声说道:“他并不是恶魔的孩子,也许他是这个乱世的救世主也说不定呢,大家就不要为难这可怜的孩子了。再说,你们真的忍心烧死这个孤儿吗?”
村长在旁边解释道:“巫师大人,我们当然不忍心烧死他,可是,如果我们不烧死他的话,我们谁也活不了啊,难道您不相信大恶魔伊格尔的传说吗?”。
巫师约翰摇了摇头说道:“这个孩子在这样的情况下都活了下来,说明他是受到上天眷顾的,我们又何必逆天而行呢,如果我们执意烧死他,说不定会遭到更严厉的惩罚。”
村长见村民们也是跟自己一样犹豫不决,考虑了半天这才点头说道:“那好吧,巫师大人,我们就遵从您的教诲,如果他为村庄带来灾难的话,我们一定会烧死他的。”
巫师约翰说道:“我会收养这个可怜的孩子,教他圣典,村长,你就放心吧。”村长见事情已定,只好点头应允。自此之后,这个可怜的孤儿便为巫师约翰抚养,取名为阿斯伦。
不过,世事难料,也许真的应验了大恶魔伊格尔的传说,六年之后,这个小村庄遭了灭顶之灾,两个孩子侥幸活了下来。
劫难之后又过了两年,此时正值春季,万物复苏,春意盎然,位于小山村的东北角有一座稻草搭建的马棚,一个年纪大概八九岁的小男孩正在打盹,站在他身旁的是一匹异常神骏的黑马。
“阿斯伦,别睡了,你怎么一天到晚都在睡觉啊?快去把老大的马打理好,一会儿还有大买卖要做呢。”一个年纪也在八岁左右的小孩子摇醒了阿斯伦。
“哈~~~~~欠”,阿斯伦伸了个懒腰,不情愿地睁开眼,唉,又做了奇怪的梦,在梦里总是看见一些奇怪的人,但是一觉醒来,又什么都记不清了。阿斯伦看了看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弟弟——巫师约翰的小孙子莫阿,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条斯理地从草堆上爬了起来说道:“知道了,莫阿,我很快就可以弄好,不用担心,你忙你的吧。”
莫阿看着阿斯伦那副懒散的样子,有些担心地说道:“大哥,今天老大的脸色可吓人了,你还是抓紧弄吧,要不然又要挨揍了,我去准备其他的马。”说完,莫阿火烧屁股一般地走了。
阿斯伦慢悠悠地站起身来,只见他身材匀称结实,两条淡红色的眉毛斜插入鬓,一对酒窝显得俏皮可爱。唯一令阿斯伦有些自卑的就是他那双水灵灵的小眼睛,单眼皮不说,还总像是睡不醒似的,任何人看见阿斯伦都会觉得这个孩子没什么心眼儿,属于仅次于缺心眼儿的范畴。就因为这双小眼睛,阿斯伦不知道被内奥米揍了多少次,理由当然是站岗的时候站着睡觉。汗!!当然,阿斯伦最大的爱好除了吃饭之外,就是睡觉了。
阿斯伦拍了拍头上的草棍,醒了半天觉这才开始动手打理那匹黑马。黑马对阿斯伦似乎特别的亲近,不管阿斯伦让它干什么,它都立刻照办。阿斯伦一边刷洗黑马修长而又结实的腿,一边自言自语道:“扎卡啊,你知道吗,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是该感谢你呢还是该怨恨你?如果不是因为你如此出众,也不会把这群强盗引到村子里来,村子里的人也就不会死。当然,村子里那些混蛋的死活与我没关系,他们整天欺负我和莫阿,骂我们是恶魔之子,死了反而痛快些。只是连累了养大我的约翰老爹,这个仇我一定要报,内奥米那个畜牲我要亲手宰了他。”阿斯伦咬着牙冷笑了两声,原本不大的眼睛此时瞪了起来,有如利刃一般的目光真是叫人不寒而栗。
阿斯伦慢慢平静下来,眼睛又变回了两条缝,他梳理着扎卡的鬃毛嘀咕道:“扎卡啊,如果不是你只吃我喂的食,估计现在我跟莫阿也早已成为一堆白骨了吧?扎卡,你看着吧,今天就是我报仇的日子。”
扎卡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听懂了阿斯伦的话,它两只前蹄高高举起人立起来,发出一声异常响亮的长嘶,那声音真有如龙吟虎啸一般。阿斯伦捂着耳朵说道:“好了好了,别叫了,还差一点就弄好了,如果迟了,估计真的要挨揍了。”
不到半刻钟,阿斯伦便把扎卡打理得干净整洁,油光发亮,身上臭臭的马粪味也清除掉了。此时的扎克更显得神骏非常,它头上生有一撮白毛,毛发奇硬,冷眼观看就像一只白色的角,用相马书上的话说这叫头长角,它的肚子上的黑毛都是一卷一卷的,均匀的排列开,就好像一片片鱼鳞,这叫肚生鳞,四个蹄子简直比碗口都要粗,那瞬间的爆发力可想而知。此马正如相书中说的一样:真是入得深山成猛虎,潜入沧海变蛟龙,难怪内奥米会不顾一切地想要得到它。
就在这时,只听不远处传来一阵刺耳的口哨声,这是强盗头子内奥米发出的紧急集合的讯号。说起这个内奥米,真是让莱克帝国的百姓恨得牙根都痒痒,这家伙是帝国中最大的马贼,他生性凶狠,贪得无厌,心肠更是歹毒,据说作案从来不留活口,可以说是**烧杀无恶不作。这不,前几天内奥米收到消息,有一个庞大的商队要穿过托里斯山脉去国都莱克城做生意,货物的总价值超过了三万枚金币。在帝国每年可以赚到五十枚金币的人,相当于小平同志说的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了,所以这样算起来,三万枚金币足可以说是天文数字了。
莫阿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一脸焦急地说道:“哥,你怎么还站在这儿啊,老大正在集合人马,叫你赶快牵着扎卡过去呢。”
阿斯伦仍然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他看看左右无人,一把拉过莫阿,用低低的声音说道:“莫阿,今天无论如何你都不可以离开村子,知道吗?”
莫阿疑惑地看着阿斯伦不解道:“大哥,为什么啊?这次如果成功了,老大一定会赏给我们很多钱,为什么不让我去啊?”
阿斯伦有些着急地说道:“没时间解释了,你就听我的话准没错。”
莫阿迟疑了一下,虽然不知道阿斯伦打的是什么主意,但是他从小性格懦弱,没有什么主见,所有事情都是阿斯伦做主,所以莫阿乖乖地点了点头说道:“大哥,我听你的,我不去了。”
阿斯伦紧皱的眉头这才舒展开,又恢复了平时那副三脚踹不出一声咳嗽的欠扁样。阿斯伦拍了拍莫阿的肩膀说道:“你不去我就放心了,你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不想你出事。过了今天,一切都会过去了,相信我。”说完,阿斯伦紧紧地拥抱了一下莫阿,这才牵着扎卡头也不回的走了。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莫阿用力挠了挠头,搞不清今天大哥怎么奇奇怪怪的,很有壮士一去不回还的气势嘛。算了,先躺会去吧,莫阿打定主意,蹦蹦跳跳的跑开了。
此时,身材高大魁梧的强盗头子内奥米此时正站在村子中央的空地上,只见他身穿深绿色的武士服,满脸都是打着卷的络腮胡子,几乎都看不见嘴唇,额头上有几条淡紫色的伤疤,与脸色的横肉搭配起来更加显得凶恶。
内奥米不停地吹着口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空地上便聚集了两百多个全副武装的强盗。内奥米照例在抢劫之前做一下战前动员:“知道吗,今天是一笔大买卖,货物值三万金币,你们这群狗娘养的给我听清楚,是三万金币,如果这次成功了,我给你们每人一百枚金币,抓到的女人全部赏给你们,你们满意了吗?”
强盗们一听,顿时双眼放出极度贪婪的光芒,一百枚金币,足可以买几栋大房子了,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你瞧,所有强盗全都摩拳擦掌嗷嗷怪叫起来,恨不得现在就冲出去大杀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