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们,你们帮我作证,我压根不认识她,我也没去过河边。」
说完,我打电话报了警。
警察来了后,我直接表达自己的诉求,那就是我被人污蔑了。
可女孩显得比我还激动,一直在那突突突、哭哭哭地说个不停。
「警察同志求求你们给我做主,我一个人在这座城市,晚上无聊就出来散心,结果遇上了这么个变态!
「我还上大学呢,我还是个学生,这件事如果不给我一个公道,那我也不活了!」
这条河附近没有任何监控设施,警察不可能任凭谁的一面之词妄下结论。
只能安慰女孩冷静,待他们调查清楚再说。
而大妈们则劝女孩赶紧回家换身衣服,避免感冒。
可这个女孩全然不顾,就跟无赖一样要求警察出具立案证明,而且还非得以猥亵立案,并要求出有我名字的文件。
我一听就明白了她要干什么。
一定是想跟上辈子一样在网上,对我造谣污蔑。
所以我坚决反对无证据立案。
并且请跳广场舞的大妈们给我作证。
大妈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复述整个过程,跟警察表明态度,证明我当时确实一直在附近,根本就没去河边。
有这么多证人作证,女孩的污蔑在警察眼里瞬间无力了许多。
当即驳回了女孩的请求。
告诉她真相自有他们验证查明。
接着要求女孩出示身份信息的时候,女孩说什么都不肯。
警察忙劝解:「姑娘你不提供名字我们后续怎么调查?调查结果怎么通知你?怎么称呼你?你只需要把身份证拿出来我登记一下就行,又不是要拘留你。」
姑娘这才哭哭啼啼道:「我……我叫林大妮,拜托你们快点调查,仔仔细细给我调查清楚行吗?」
我在大脑中疯狂回想,发现自己对这个名字一点印象都没有。
这个人我根本就不认识!
结合上辈子发生的事,我想破天也想不明白,她为什么非抓着我不放!
还是说她伺机寻找被害对象,心理扭曲,我只是运气不好被撞上了?
眼看着警察记下了她的手机号,了解完情况想要离开,我惊慌失措地又赶紧补充道。
「警察同志,请你们一定要还我清白。
「而且在事情没完全调查清楚之前,我想请你们给予我一个小小的保障。别让她在网络上随便发什么东西,侮辱我的清白。」
警察看向姑娘,提醒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可以乱发,懂吗?」
姑娘抿着嘴,点头默认,但我一颗心已经沉了下去。
如果按上辈子的发展轨迹来看,这种程度的提醒压根就不管事。
因为上辈子也是在未完全调查清楚之前,她就敢在网上肆意造谣。
期间警察也多次提醒,要求其删除。
在其最后决定删除的时候网络已经控制不住了,即便是她删除了原视频,但别人的转发还在继续,根本就收不了场。
悲剧依然不能避免。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我决定主动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