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谢漫嬅,是付垠尧喝醉酒,她送他回家。
付垠尧亲昵地挂在她的肩膀上,两只红透了的耳朵兴奋地立着。
和他在一起这七年,付垠尧很少露出他的兽耳。
更从来不让我碰。
可是谢漫嬅随意地揉着他的耳朵,喊他把尾巴收回去。
“太碍事了!”她这样说道。
我求之不得的东西,在她看来唾手可得,甚至有些碍事。
我的手忍不住地颤抖,端来的解酒汤也被打翻,洒了些到谢漫嬅的小腿上。
她发出尖叫:“付垠尧!”
“你家保姆什么职业素养啊,连端碗汤都能弄洒。”
“烫死啦!”
我局促地蹲下,捡起地上碎成两半的瓷碗。
眼角余光,看到付垠尧有些不耐烦地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那一瞬间,我以为他会为我说话。
比如说……告诉谢漫嬅,我不是他的保姆。
而是他的妻子。
但他没有。
他只是轻轻地“啧”了一声:“笨手笨脚的。”
“行了,赶紧滚回你的房间,别在这儿碍事。”
谢漫嬅穿着高跟鞋,用她的鞋跟踩了踩我的后背。
手指绕着付垠尧极长的虎尾。
笑眯眯地问道:“哎,她是不是就是他们说的那个,舔了你好多年的人类?”
“你们人类不是有个词叫舔狗么,想必你就是舔狗吧。”
她恶劣地说道:“我还没听过人类学狗叫呢。要不你叫两声让我听听。”
我的手被碎掉的瓷碗扎破了。
血珠一下滚出来,砸在地上。
声音并不清晰,因为外面正在下着瓢泼大雨。
豆大的雨滴砸在屋檐上,噼里啪啦的,很容易就将我如针扎般密集的痛苦遮掩过去。
我忍不住看向付垠尧。
我奢求他能为我说一句话。
毕竟过去的七年,我总是这样做。
我会想着,他愿意同我缔结契约,那总代表,他有那么一点点,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喜欢我吧。
可那双冷漠的眸子里,一如既往地,没有丝毫的怜惜或心软。
“看什么?还不赶紧滚?”
他说。
惹来谢漫嬅的哈哈大笑。
一道惊雷闪过,照亮我苍白的脸。
我很认真地看了一眼付垠尧,捏着自己满手掌的血,往楼上走去。
我是人类中十分丢脸的存在。
这是个兽人必须要靠与人类缔结契约,才能活下去的年代。
只有人类才与生俱来拥有腺体,而兽人必须要靠汲取腺体营养才能长时间存活。
人类本该掌握最大限度的主动权。
我却爱上了付垠尧。
为了和他在一起,我和父亲彻底闹翻,和朋友绝交,整个人生几乎只剩下他。
反倒我成为了他的附属品。
无数个深夜,他靠汲取我的腺体来维持自身营养,却连我的尝试触碰都避之不及。
我曾问过他,为什么总不爱露出自己的虎耳。
他说他不喜欢被人碰。
可原来,只是碰的那个人不对而已。
那个深夜,倾盆大雨将所有的一切声音覆盖。
我在卧室枯坐一晚,直至天光乍明。
谢漫嬅离开,付垠尧给我发消息,问我早饭怎么还没做好。
仿佛昨天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看着面前摆放着的诊断书,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再见到谢漫嬅,是在医院。
她的脚不慎扭伤,碰到我像抓住救命稻草:“喂,那条狗。”
“你去给我找个轮椅过来。”她的语气中满是埋怨,“付垠尧的动作可真慢,都十几分钟了,怎么还没赶过来啊?”
一向忍气吞声的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
竟站在她的面前,一字一顿的说道:“我不是付垠尧的保姆。”
“他是不是没有告诉过你,他已经和我缔结了契约,七年了。”
“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是猫人吧。”
“兽人和兽人不会有结果,你们俩注定没办法走到一起。”
“还有——我有名字,不叫那条狗。我叫宋泱泱。”
谢漫嬅愕然和愤怒的情绪,陡然一转,竟红着眼眶落下泪来。
也正是此时,付垠尧急忙从我身后跑来,与我错身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