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吻我》 第十章见面礼 在线阅读
第二天早上起来,丁费思的黑眼圈格外明显。
祝野的语气冷淡,
“你昨天晚上去抢银行了?”
丁费思呵呵了一声,愤愤不平地用叉子戳着叉烧,
“我再也不许愿了,破神,根本没用。”
祝野悠悠道,
“只摔了最便宜的部分,神已经挺给你面子了。”
丁费思委屈道,
“但我那么虔诚,神就不能摆满把我的霉运连根拔起吗。”
祝野毫不留情地嘲笑她,
“你怎么这么迷信?”
丁费思低头划着叉烧,似乎那块叉烧是她的敌人,尽管她没什么表情,祝野却能感觉到这只兔子在咬牙切齿。
祝野面不改色道,
“我今天不在家,要去实验室赶实验项目。”
丁费思点点头,咬牙切齿地戳着那块硬得划不动的叉烧,
“我今天也很忙。”
祝野撩了下眼皮看她,随口道,
“去干嘛?”
丁费思终于把那块叉烧切开了,自暴自弃道,
“我去划车。”
她像是较劲似的,把那块硬叉烧放进嘴里,小脸鼓鼓囊囊的,活脱脱一个小受气包。
祝野:“……”
他轻嗤一声,
前女友真像个傻子。
祝野走了之后,丁费思一个人在网上瞎逛,突然发现有人锤她抄袭。
丁费思认真看了一下,没忍住冷笑一声。
看起来单纯怜人的面庞突然冷笑,有突兀却惊异的艳丽。
和平时的丁费思根本不相似。
网上的人还在振振有词,
“我就说,她三年就能红到明悦的一线,不可能好吧,原来都是抄的,真无语亏我还喜欢过她。”
“她这本书七月发的,对方五月就发了,她除了改了个名字基本就是一模一样。”
而丁费思的书粉都懵了,而事实板上钉钉,几乎是辩无可辩。
看上去甚至都没有翻盘的可能了。
丁费思没有多说,直接找到盗版网站,把对方的初稿找出来直接发在论坛里。
只是一张图。
瞬间,论坛的风向就变了。
“卧槽,为什么对方五月份发的,女主角用的是这个名字?”
“……好吓人,五月份发文的那个是穿越的吗,为什么会用费大七月份发文用的那个主角名字?”
“或许…你们知道会泄露稿子这回事吗,费大在粉丝群里说了,这本书是很久很久之前想写的,当时只写了个开头,后来有更想写的文,就把这个开头放下了,现在才捡起来再写,细思极恐……有人以为费大不写这本书了,然后就偷她开头…一开始发文就只改了个主角名字,结果名字还没改干净……”
丁费思懒得看论坛那些吵吵嚷嚷,直接私信了对方编辑,把对方的书下架了,连叫屈的时间都不给对方留。
干脆利落,绝不手软。
粉丝们心疼费大又被黑了一波,当日打赏量是平时一个月都赶不上的。
丁费思虽然转实体书作者了,但是她在网上的影响力依旧不容小觑。
只是此刻的丁费思,和平时的丁费思几乎是两个人。
但她不喜欢和人吵架这一点,素来如此。
就像之前遇到的那个大叔,对方极尽侮辱的谩骂,而她并不想像对方一样丢失风度地破口大骂,选择了闭口不言。
现在,她只用一张图,就把风向逆转。
其余的,一个字也没有,没有诉苦,对骂,互怼。
作者论坛里常有撕逼,哪怕大家都有笔名和马甲遮掩真实身份,但她也从来不参与,除非到了不得不澄清的程度,她就会把证据发上来大家自行品鉴。
她不吵架,其实不是不想骂回去,只是单纯觉得那样有些掉价而已。
而丁费思干脆利落甚至直接把对方书都下架的行为,突兀到让人觉得她平日里的乖巧软弱是装的。
毕竟在一行里做到一线,不可能真傻。
丁费思处理完这个小插曲,又去建材市场看灯。
下午费秀突然叫她吃饭,说要和祝叔叔和哥哥一起讨论婚礼细节。
丁费思本来是不想去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她已经够难过了,还要亲自策划怎么送妈妈嫁人,这简直是在她伤口上再划一刀。
但总不能失礼,她只能灰溜溜地过去了。
祝野被通知还要回去再形式化地吃顿饭的时候,直接就拒绝了。
祝进华严肃地告诉他,吃完饭应该把妹妹送回去,不然费阿姨会担心。
祝野沉默了一会儿,应了。
在饭桌上一开始还好,过了一会儿,费秀在席上突然道,
“感觉小野以前是不是见过费思?”
祝野撩起眼皮,淡淡地看了一眼丁费思,
“见过。”
丁费思有点底气不足地道,
“以前是同学。”
祝野不负责任地补了一句,
“关系不好的那种。”
丁费思凭空被冤枉,两个长辈还坐在席上,她下意识委屈地反驳道,
“哪里关系不好了?”
祝野慢悠悠抬眸看她,似笑非笑的,却让人耳根发热。
丁费思才惊觉自己说了什么,恨不得当场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
不仅是关系好,好得过了。
费秀见祝野是开玩笑的,提着的那口气才松下来。
祝进华和蔼地追问道,
“以前小思也是七中的?”
丁费思点点头,
“嗯,就是您当校长那段时间。”
祝进华家业一是靠祖辈积累,二靠早年多个产业投资,后期股份价值暴增,但正经来说,他是个老师。
和费秀一样都是老师。
两个人是大学时期在师范学院认识的,丁费思听了一耳朵,才知道她妈妈还有这么个陈年往事。
回去的时候,祝野把一个礼盒拿给丁费思。
丁费思好奇道,
“这是什么?”
祝野手搭在方向盘上,看着前方的红绿灯,声音浅淡,
“补给你的见面礼。”
丁费思拆礼物的动作一停。
见面礼…
她低着头没说话。
也是,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她和祝野已经没有提起过去的必要。
丁费思只是沉默了一瞬便点点头,
“哦,我也给你准备了见面礼。”
“等会儿你回去就看得到了。”
其实本来不是见面礼,但话赶话到了这儿,说是见面礼也许更合理一点。
祝野进门之后,丁费思特地把其他灯都暗着,开了安置在客厅和餐厅之间的那盏大灯。
丁费思抬头开灯,淡淡道,
“昨晚我看了一下,客厅到餐厅之间特别暗,光线范围中断,今天出门恰好看到这个灯,觉得还挺适合你家的装修风格。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拆也特别方便。”
她的语气中有小心翼翼,似乎祝野变成她哥哥之后,她就必须小心待他。
那盏灯的灯光很独特,并非明光,而是偏灰的暗光,没有破坏掉屋子整体灯光体系,还融进了房子以水墨二色为主基调的装修风格之中。
黑白的水莲旋转而开,低调却靠繁复精致的旋转花瓣成为了整体装修的点睛之笔,祝野的房子本身装修风格寡淡,仅仅多了这一盏灯,却像是突然有了主基调,整体的风格都变得层次分明起来。
因为丁费思一直在跟新房的装修,看了很多相关资料,没有请设计师,她对于房屋的装修有了一定的心得。
这盏灯其实送得恰到好处,审美也很高级。
祝野抬眸看了一眼那盏清婉冷艳的花灯,眸色愈发深沉,忽然问道,
“你是不是记得以前学过一句步莲秾李伴人归。”
心仪的美人,会步步生莲而归来。
这盏水莲灯出现的时机过分凑巧,让人难以不起误会。
她恰好携莲而归。
丁费思迟疑道,
“思越人吗?”
祝野垂眸看向她,她有些茫然。
祝野没说话,却懂了她的意思。
她不是故意的,也并没有在故意暗示他什么。
祝野没多说什么就回实验室了,丁费思也不知道他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丁费思一个人看着那盏灯,恍然想起以前高中的时候,祝野参加了华国国画艺展,在众多参赛选手之中拿了金奖,参赛者不乏有知名画家。
她看那幅参赛作品《莲》,只觉得风骨孑立,每一笔都似薄刃落笔,画风清锐,落款写的祝野二字也磅礴大气。
尽管她什么都不懂,也知道他画得很好,祝野似乎生来就带着高级两个字,连他画的画都有一股高攀不起的意味。
他拿全国艺展金奖这件事,在学校掀起轩然大波,那段时间总有美术班的特长生过来膜拜祝野。
而他的优秀远不仅仅在国画,在很多地方,他都有足够的资本恃才傲物,从丁费思认识他以来,他似乎就没有做不好的事情。
祝野就是祝野,做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得很好。
丁费思苦笑一声,不像她,总是那么倒霉,装傻都装不会,避不过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