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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1-24 07:52:32

绝世猛婿 连载中

绝世猛婿

作者:山奈分类:都市主角:宋命,沈君婉

小说《绝世猛婿》是作者山奈创作的一部都市风格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是宋命沈君婉,这部小说立意明确,故事新颖,《绝世猛婿》讲述的主要内容是:四大战区之王,沧澜十二卫的神秘首领,以一己之力守边疆的绝世强者,居然成为了冰冷娇妻的废物赘婿。...展开

《绝世猛婿》章节试读:

“好的老婆,我这就回去打扫卫生。”宋命点头哈腰的说道,把赘婿演绎的是淋漓尽致,让跪在地上的乐色都是大吃一惊。

果然,一物降一物。

宋命懒懒散散的拖着身躯,就是在众人的目光中消失了,而沈君婉看到宋命单薄且懒散的背影,大失所望。

好歹自己也是花容月貌,冰清玉洁,算得上东海市一等一的美女。以前小时候在梦里的白马王子没有在现实中找到,倒是找到一个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慵懒之徒。

比起大家族的少爷子弟,宋命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没办法,自己当初为了摆脱家族,头脑发热,惹上了宋命,就算千不愿,万不愿也只能咬牙切齿的接受,谁让自己当初想不开,以爷辈定下的婚约为依靠,和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结婚了呢。

宋命离开沈氏集团后,他开着宝马,并没有回到家里去,而是前往了在东海市西南方向的城郊,在那里有一条小街,住的都是生活较为凄苦的平民,不过衣食住行也只是比贫民窟好那么一点点。

在把宝马停到路边以后,宋命简直的往小街里面走去,在小街的里面有一个看起来很破败的水泥房子,上面的白色粉墙都快掉光了,而在水泥房子的前面,有一个臭水沟,散发出令人反胃的味道。

看到这样的凄惨的场景,宋命的眼眶变得红润起来,泪花在眼里绽放。

就是一个这样贫穷的地方,却住着曾经拼命救过他性命的人。

那一次,救他的人,挡住了敌人来势汹汹的炮火,却在炮火中失去了手臂。

在硝烟中来,又在硝烟中去。

宋命都来不及感谢,那个人的身影就不知在哪里浴血奋战。

当战争结束后,宋命想要找到那个人,当面感谢,可是却找不到他的身影,只是了解到他没有阵亡,以及他的名字,叫傅雷。

直到来了东海市,他才知道,曾经的救命恩人,竟然在那场战斗中,因为不想成为队伍的负担悄然离去,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过着贫苦的生活。

宋命走到水泥房子门口,就听到了里面女人的微怒声:

“老傅啊,你说你是何苦呢,救了那样一个白眼狼,丢掉了自己的手臂,我都等你叫冤啊。多少年了,也不求他会带我们一家子大富大贵,只求懂得个感恩,稍微救济一下我们也是好的啊,可是他人屁都不来一下。你看看我们这家子过的多么穷困潦倒,女儿上学的学费都是一个问题,还有我们时不时还被街头小混混索要保护费,现在家里都揭不开锅了,我怎么就这么命苦啊。”

宋命在外面听到女人愁怨的声音,也是十分的自责,没想到恩人家里,现在过的如此的凄苦,这一切全都是因为自己没有及时找到他们一家子。

自己还被人拥戴为王,实在是有辱王的这个字。

“好了,当年的战斗救他,无怨无悔。我一条手臂,换他一条性命值了。”傅雷拍案而起,语气雄厚带着战士般磅礴的威严。

女人先是被拍桌吓的一愣,在反应过来后,顿时气不打一处:“老傅啊,老傅啊,你就是一头犟牛,我们娘俩真的是命苦啊,你一天天的就知道喝酒,都不知道去干点正经事。”

“你能不能不要一天天吧啦吧啦的,女儿的学费我会想办法,你好好做你的家务事就可以了。”傅雷眉头微邹,他懒得和女人斗嘴,拿起桌上的酒就抬步往外。

“走吧,走吧,喝死你最好。”女人脸气的通红,愤怒的大喊道。

傅雷当做没有听见,自顾自的打开房门就出去了。而屋内的女人却因为自家男人不上进的举动滔滔大哭起来:

“呜呜呜,我怎么就这么命苦啊,这一切都怪那个白眼狼。”

傅雷右手拿着酒,看了看手里的便宜酒,长叹一口气:“唉!好怀念,曾经浴血奋战的时光啊,那个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真正的男人,马革裹尸也不后悔,哪里会像现在一样被自己老婆骂的如此憋屈。”

“既然想回去,何不在一次,提刀上马,征战沙场?”

宋命眼中含泪,声音略微颤栗。

“嗯?”傅雷疑惑的抬起眼眸,当他那炯炯有神的双眼看到宋命时,整个人的身躯都为之一颤,他震惊的说道:

“是你!”

“没错是我,曾经你一条手臂为代价而救的人。”宋命重重的点头,见到恩人,他的内心只有满满的自责,若非有眼前人奋不顾身,怎会有现在的他能完好无损的站在这里。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啊。”傅雷有点意想不到。他见到宋命,仿佛又回到了,那一次战斗,以一条手臂,救鲜活的生命,他无怨无悔。

宋命双腿弯曲,面对傅雷,直跪在地,声怀自责的说道:

“我宋命,若非当年,您以性命保护,怕是会死于那敌人的炮火之下,可您却在护我后,被炮火炸去了一条手臂。五年以来,我无时无刻都未曾停止找您的消息,为的就是感谢您救命之恩。今日,见到您住的地方惨不忍睹,我心中万分自责,责我五年,让自己的恩人过的如此凄惨,都是我宋命的罪过,特三磕致歉。”

“男儿膝下有黄金,只能拜天拜地拜父母,我以一手臂救你,并不是需要你感恩,只是不想年轻的生命被炮火所结束。”傅雷严肃的说道,想要伸出手扶起宋命。他救人从来不是为了别人还恩,而是作为一个人,更是做一个战士,与生俱来的职责。

宋命目光聚在傅雷那空荡荡的左手臂,内疚变得越来越多,他愧疚且自责的说道:

“您救我一命,如我再生父母。我宋命不是不孝之人,你救我已情,我回三磕头,自是为表达我的歉意,你若是阻拦我,便会让我永远带着自责生活。”

傅雷听了宋们充满决心的话,伸出的右手还是缩了回来,他知道若是不满足宋命的愿,说不定宋命还会长跪不起,毕竟能成为一个战士的人,肯定是拥有坚定的信念。他略微的有点欣慰,自己救的终究不是一只白眼狼,而且重情重义之人。

宋命见傅雷没有阻止自己磕头,便心怀着满满的愧疚,声音如寺院的洪钟:

“第一次磕头,表达对恩人一家人,五年以来,苦难生活的沉重歉意。”

宋命猛的磕头而下,在起半身时,他那额头上已经出现通红的一块。

“第二次磕头,因为我搜寻不利,五年了,才至今日找到还恩人,这恩还的太迟太迟,让恩人身受五年的磨难。”

宋命这一次磕头比上一次磕头还要猛,只听到一声头磕地,都出现了闷响,再次起身时,刚刚额头的通红已经变成了血丝弥漫。

“第三次磕头,我宋命感谢当年傅雷救命之恩,傅雷以性命护我,我宋命当以命也护之。”

宋命第三次头磕下,听见轰隆的一声,把地都磕出了碎裂,他再次起身时,额头已经轻流血。

别人护他年少一命,他现已封狼居胥,自要加倍偿还。

毫不夸张的是,只要宋命把傅雷带回边疆,那守在边疆的沧澜十二卫都要一一行五叩首礼数,以及十万沧澜军都要半跪礼以待。

为的就是感谢傅雷,救他们战王之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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