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色魔案》 第2章 在线阅读
接连受害
可谁也不会想到,这仅仅只是个开端而已。
事发两个月后,也就是92年6月,屯门的警察在凌晨又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
该女子说自己今年三十二岁,在夜总会上班,凌晨4点下班后她乘坐出租车回到了屯门建生村。
女子说自己在等电梯时被人强行拖出电梯间,直接将她拖到了电梯大厅进行侵犯。
实在是明目张胆。
经过询问,警方得到的结果和之前的那次强奸案一样,除了拿到施暴者的精液之外再无其他线索。
距离案件又过去了两个月,警方依旧毫无头绪。
在1992年8月,在屯门区的新和里的一所中学附近,依旧是凌晨4点左右,一名三十九岁的女子被林国伟勒住脖子,拖置旁边的草丛中对她进行了侵犯。
从4月到8月,短短的四个月时间里,接连三名受害女子在遭受侵犯后同时报警。
可是除了她们体内留下的精液之外,三人都没能在惊恐之下记住凶手的样貌,最多只向警方提供了凶手的口音、发型和身材等无关的信息。
这让警方都束手无策。
此案件一出,整个香港的人都人心惶惶了起来。
凶手又是在凌晨做的案,这一下子就让香港的居民们想起了之前“雨夜屠夫”林过云,这总不会是林过云从监牢里逃出来作案吧?
此事一出,大家都不敢在夜晚出门了,女人们害怕凶手会把下一个目标定为自己,男人们也怕自己的妻女出事,所以能不出门就尽量呆在家中。
案件调查
从这三名女性受害人中,警方都在她们身上检验到了男人的精液,并且对其进行了DNA检查。
毫无疑问,从这三名受害者身上检测出来的精液报告显示都是来自同一个人的。
也就是说作案的人是同一个人。
警方对此进行了分析,结果如下:
1、从警方第一次接到报案,也就是4月,再到第二起6月,接着又是第三起8月,嫌犯的作案时间均隔两个月。
2、嫌犯作案的时间都是在晚上凌晨4点左右。
3、三名受害人都留着一头秀丽的长发。
4、案发地点都发生在屯门区。
由此警方推断,嫌犯是有规律的作案。
等他下一次作案的时间很可能是在十月的下旬,并且会在凌晨4点左右对长发且落单的女子下手。
而且警方也从三起案件分析出这个嫌犯很可能就是屯门区的居民,因为他对小区内的环境非常熟悉。
当时负责这起案件的警官是香港警队的总督察王永基。
据他分析,凶手在犯案之后,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用受害人的银行卡前往不同地区的银行提款机进行提款。
想必这个凶手一定是个有车的人,利用车子跟踪受害人,等到受害人到达目的地之后,下车对其进行施暴抢劫,然后再驾车逃跑。
而这几名受害者为什么没能看清凶手的面貌呢?
大概是因为凶手在行凶的过程中都是用右手从背后偷袭勒住受害人的脖子,受害人挣扎加上恐慌一时间也看不清凶手的面貌。
有了以上想法之后,警方决定不再坐以待毙,而是选择主动出击找到凶手。
为了能够早日抓到凶手,屯门区的市民也和警方一起努力着。
为了不让凶手再次得手,热心的市民们组建了一个巡逻队。
值班护送那些下班较晚的女性回家。
一眨眼两个月过去了,按照警方之前的推断,此次凶手作案的时间也快到了。
警方和屯门区的市民的气氛瞬间变得紧张了起来。
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凶手并没有出现作案。
而警方也没有接到过女性被人侵犯的报警电话。
难道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吗?
又过了一个月,临近年关,区民们似乎又渐渐地淡忘了这件事,当大家都放松了警惕的时候林国伟又出来作案了。
在1992年12月3号,这次的瞄准对象是住在大兴村的一个女士。
女士声称自己被一个男人袭击,然后勒晕了过去,等到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的财物都不见了,而已还遭到了别人的侵犯。
女士立马选择报警。
然后不到一个月。
也就是在1992年12月28号,和丈夫在一家卡拉OK唱歌的一名女士也报案了,说她因为丈夫要上班所以在唱完歌之后自己一个人回家,结果在回家时不幸被凶手拖到了楼梯口侵犯了。
这下警方彻底迷茫了,因为很明显凶手已经改变了他的作案频率。
仅仅在一个月之内,凶手连续作案两次,这让气氛原本有所缓的小区再次陷入了恐慌之中。
从4月到12月,总共发生了五起相同的案件,凶手至今还未落网,因此警方的压力非常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