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探案实录》 第六章 傀儡娃娃(一) 在线阅读
由于碎尸案的缘故,我回到这边以后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实在太累了,我没有回解剖室写报告,而是独自坐在窗前思考,手里还拿着极度轻薄的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电脑的灯亮了,它在提示我,收到一封电子邮件。
我打开电脑,看到崔悦昨天晚上发给我的邮件,她知道我坐飞机回去,特意选了定时发送。
这封电子邮件的内容如下:
我听了你的案情推理,虽然你没有任何的证据,可是你为什么不和永南的局长报告这件案子的真相呢?我们在学生时代的时候都是因为这件案子改变了彼此的命运,你做法医都是为了帮受害者找出真相,可是现在你居然包庇他们?你已经找到真相了,却不公诸于世,这样对受害人公平吗?就算过了20年,他们还是要受到应有的惩罚的。
告诉我,你到底在想什么?
看了崔悦这封充满疑问和愤怒的邮件,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了,窗外面又开始下大雨了,淅淅沥沥的雨声不断地打扰我的思考,我闭上眼睛想了很久……
终于有了答案:
我们的确是因为这件案子改变了各自的人生,我以为案件的真相一直都是我想的那样,凶手是杀人为乐的变态狂,他肢解尸体只是为了满足他变态的心理,他抛尸在市区是为了挑战警方……
直到我查到了真相,我觉得案子的真相是否公诸于世已经不重要了。
也许你觉得我不够客观,但是我觉得自己没有做错。
如果你还是觉得我处理这件案子处理得不够公正,我可以理解。
你要明白,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一个绝对正确的答案的,就让案子的谜底留在世人的心里吧,有一点点小小的遗憾总是好的。
我将电脑合上以后,接到了警局的通知:有新的命案!地点:富豪公寓。
富豪公寓是这里的豪宅,很多有钱人都住在里面,想不到在这种守卫森严的住宅区居然也会发生命案。
我开着车,看着车窗上的雨水被雨刷不停地刷着。
我下车以后,保安拦着我:对不起先生,这里发生了命案,所有的闲杂人等不能随便出现,如果你不是这里的住户更加不可以在这里逗留。
我微笑着拿出证件,他看了之后沉默了,很快他就说:小李,你帮我看着,我带他上去。
我们刚刚进了电梯,他就独自叹息:唉!我是这个小区的最高负责人,现在这里发生命案了,那些有钱人肯定会找我麻烦的,这次要靠你们找出凶手了。
我看着天花板说:尽我能力。
案发地点就是在12楼的单位里面,很多人在拍照,警察拉起了警戒线,我出示证件,轻轻地蹲下去,越过警戒线,开始进入现场。
我看到包公在和隔壁单位的住户沟通,我走过去问他:尸体呢?
他用眼神示意我:受害人在房间里面。
我戴着手套,走进了房间。
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面,周围布满了蜡烛,地上洒满了鲜血,死者呈大字型躺在床上,双手和双脚都有被割伤的痕迹,伤口上的血已经干了,散发出一种血腥的味道,她的身上还穿着布娃娃的衣服,最重要的一点,她的头颅不见了,在头部的位置溅出一大片的血迹,伏尸的地方有一块木板,木板上面放着一个布娃娃,一般的布娃娃是比较可爱的,但是这个不一样,它的头已经不见了,形状和死者一模一样。墙壁上还挂着一个五角星的标志。
老实说,我去过那么多凶案现场,这种现场在目前来说是最血腥的,死者的血几乎被用来布置现场了,地上呈五角星的鲜血,头颅被摘下的位置,用鲜血写了一组英文单词:puppetdoll,还有手脚已经风干了的大量血迹。
凶手要么很嗜血,要么他很憎恨死者,要么……他在做某种仪式。
像某种宗教仪式,需要祭品血祭。
启志在我身后问:这件凶案你有什么看法?
暂时没有头绪,要回去验尸,解剖才可以有结论。我心不在焉地回答。
对了,找到死者的人头了吗?我问他。
他摇了摇头:我们找遍了整个小区,都找不到死者的头颅,估计凶手已经带走了。
奇怪,他干嘛要带走头颅呢,如果不进行冷藏,那颗人头很快就会发出臭味,他的身份就会很容易暴露的,他为什么要冒那么大的险拿走头颅呢?有什么事情他是非做不可的呢?
启志蹲下身观察着地上的血迹:谁知道一个疯子在想什么。
你认为他是疯子?我反问他。
他指着四周的环境:这是一个正常人做的事情?
我自言自语:也许和宗教有关,他可能是一个极端的信徒,我们一定要尽快找到他,按照他那么变态的心理,杀一个人已经满足不了他,他一定会继续犯案。
雨还在继续下,映射着这罪恶的现场。
回到解剖室,我傻眼了,原来死者还是一个小孩。
我对助手说:帮我记录下来。
死者为女性,大概13,14岁,手脚曾经大量出血,但不是致命死因,真正的死因估计在头颅那一部分。
用刀将她的肚皮剖开,胃里面没有残留的食物,估计已经遇害两天了,有一些粉末粘在胃那里,用夹子轻轻地夹了出来。
我对助手说:拿去化验。
有结果没有?苏启志闯进来。
我一边在收拾,一边说:死者大概是13,14的小女孩,遇害时间已经有两天了,我在她的胃里面发现了一些粉末,要等化验结果出来才知道。失踪人口那边有没有人报案?
他幽幽地说:死者叫麦小惠,她的父母两天前来报案,说女儿从下课之后就失踪了。
有没有死者的照片?我问他。
他拿出来给我看,受害人虽然已经13,14岁,可是她拥有一张女童般的孩子脸,笑得很灿烂。奇怪,这笑容好像很熟悉,在哪里见过呢?凶案现场的娃娃。
我拿凶案现场断头的娃娃给他看,这是我在网上搜索的,找到了娃娃的原型。
这种娃娃在以前很惹人喜欢,但是只有一家厂家出售,后来厂家破产了,这种娃娃就不再出产了,如果这个娃娃是凶手自带的……
他看着娃娃说:她的父母说她不喜欢娃娃。
这个娃娃对凶手而言一定有很大的意义。
我们先集合所有人开个回忆会议。
人都到齐了,我站在角落里面,启志开始分析案情。
我们昨晚在公寓里面发现了一具女尸,根据法医的判断,死者为女性。年龄大概是13,14岁。估计已经死了两天,凶手将她的头颅带走之后,就将尸体一直留在公寓里面。我们在案发现场找到一个娃娃,这个娃娃在很多年前已经不出产了,那么也就是说,娃娃是凶手自带的,我们将嫌疑人锁定为男性,年龄大约是20—30,娃娃对他而言有很重大的意义,我们现在分头行动……
突然他的电话响起来,他看了一下还是接了起来。
挂了电话之后,他手里的棍子掉了下来:德宣街附近的出租屋发现尸体……
我们一起赶到现场,我戴起手套,观察现场。
这种出租屋属于廉价那种,地方比较窄小,房子一直处于阴暗的状态,而且很闷一点都不通风透气。
死者还是伏尸在床上,这一次头还在,但是双手不在,被砍下来了。
现场和昨天一样,用死者的鲜血布置凶案现场,同样的五角星标志,同样的蜡烛摆放位置,床头还是放着一个娃娃,这次的娃娃还在,我看到她的笑容感到不寒而栗,但是她的双手和死者一样不见了。
这是一宗连环杀人案啊!他在我旁边说。
嗯,这凶手……很变态!
我走到尸体旁边检查:
钱包还在,可以排除劫杀;死者的脸色发白,估计是失血过多;眼睛布满血丝充满怨恨,不满。现场没有打斗,挣扎的痕迹,凶手一进来就制服死者了,致命一刀在脖子那里,割破了大动脉失血过多致死,死者没有还手的机会,凶手可能很强壮。
所以这是一宗娃娃杀人事件?启志问我。
我摘下手套:不确定,但是肯定和娃娃有莫大的关系,我只负责验尸,其他的交给你了,先将尸体送回去吧,我还要解剖作进一步的调查。
启志一直坐在办公室等我,我将验尸报告甩给他,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麦小惠胃里面的粉末的化验结果出来了,证实是安眠药。
他疑惑地说:你是说,凶手在小女孩昏迷之后,才割破她的手手脚脚,再割下她的头?原因是他不愿意小惠受苦?
我摊开手:目前的化验结果可以这样推测,凶手可能是为了完成某个仪式,才迫于无奈杀小惠,所以他不想她受那么多苦,先给她灌安眠药,再杀害她。
他看着现场的图片:现场的确找到一个水杯,上面有小惠的指纹。
凶手应该取得了小惠的信任,哄她自己喝下了那杯安眠药。至于她胃里残留了安眠药的粉末,估计是凶手当时害怕时间不够,将安眠药混进水里的时候,没有弄均匀,一些粉末就没有散掉,直接到了小惠的胃里面。
他问我:那第二个死者呢?
你说方英?她就惨了,凶手对她没有一丝的怜悯之心。我在她的胃里没有找到安眠药的成分,估计是凶手割破她脖子的大动脉以后,她出现休克的情况,半昏迷半清醒的状况,凶手在她的脚上狠狠地割大了伤口,让她体内的血大量地流出来。直到她失血过多致死。
他拍了一下桌子:你是说,她是被折磨致死的?
我用手摸着自己的鼻子:凶手应该很憎恨成年人,他很清楚小女孩是无辜的,但是他的强迫症迫使他一定要这样做,他到底在完成什么仪式呢?非要一个小女孩的头颅?和那个娃娃有没有关联呢?
凶案现场的娃娃和小惠的是同一款吗?他问我。
对,查过了,的确是同一款而且是同一批生产。
现在凶手杀了两个女性,他的仪式还没有完成,估计他还会继续犯案,我们得在他寻找下一个目标之前找到他,不然会有更多的人受害。
包公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活力公寓又发现一条尸体。
果然,娃娃的仪式还没完成。